兩岸貨物運輸討論 / ECFA相關問題-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Q&A

2014-04-13 19:39:36
經濟部國貿局 對於報載「ECFA」到底是啥?的解釋

關6月30日某報以「ECFA到底是啥?」為題發表社論,文內相關建議,將列入政府宣導本案時之參考。 
政府已多次澄清,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(ECFA)絕不等於中國大陸與香港間簽署的CEPA,而是屬於兩岸特殊性質的經濟合作協議,且不違背世界貿易組織精神。 
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正式的中英文名稱有待雙方未來協商確定,ECFA僅為目前暫時性的英文簡稱,其內容亦將由兩岸雙方協商決定,目前政府相關單位尚未正式與對岸就ECFA協議細節進行洽談。 
參考國際上所簽類似的協定及我方的需求,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(ECFA)內容可能包括商品貿易(含關稅和非關稅)、服務貿易、投資保障、智慧財產權、防衛措施、經濟合作,以及經貿爭端的解決機制等。 
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(ECFA)為架構協議,其漸進式開放之協議內容,能化解一般FTA立即且全面開放之壓力;由於開放項目及時間表明確,使我經營環境具可預測性,有助吸引外資。如同日前某媒體社論所言「ECFA如同只是一本書的目錄,目錄只是摘記各章的章名與可能的節次內容」,實質內容尚待後續經由談判逐步形成。